已接種印傭菲傭 今起准來港 港府不認印尼針卡 滯留港人斥「不如外傭」
【明報專訊】政府今日起准許在印尼或菲律賓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外傭可來港工作,但按照現行規定,身在印尼的港人即使持有與外傭一樣由當地發出的疫苗證書,港府亦不准有關港人由印尼返港。有滯留印尼但已打疫苗的港人向本報表示,衛生署指印尼並非世衛指明為嚴格監管機構的國家,他未能符合高風險地區回港的登機要求,認為政府的處理和安排荒唐,「在香港政府眼中竟然香港人還不如外傭」。
因不屬世衛嚴格監管機構國家
去年赴印尼從事工程工作的港人倪先生,上月已在當地接種兩劑國藥疫苗,由於其特區護照將到期,他須盡快回港續領護照才能為工作簽證續期,並盼望與分隔年半的妻子和3個孩子團聚。倪稱,原擬6月回港處理,但因疫情滯留,至近日得知港府放寬外傭來港要求,遂越洋向衛生署查詢,獲告知印尼不屬世衛指明為嚴格監管機構的國家,其疫苗接種紀錄並非獲認可,故他未能按印尼現被列為高風險地區的回港機制返港。
衛署職員:印傭安排屬特別處理
他表示,曾向入境處及勞工處等部門求助,只得到與衛生署相同的回覆,質疑政府對待港人與外傭處理方式不一,「為何印傭就可以來港?我希望政府能公平對待我們」。
記者昨日致電衛生署熱線查詢,職員同樣表明在印尼接種疫苗的港人不符合回港要求;至於印傭來港工作的疫苗接種紀錄安排,職員表示屬特別處理方法,是經兩地政府簽訂雙邊疫苗紀錄認可協議;他建議有需要的港人,可先到中或低風險地區逗留完整21日後,再按該等地區的登機及檢疫要求回港。
醫生指安排不當造成不公
記者比對世衛資料發現,目前被列為高風險地區並屬世衛指明為嚴格監管機構的國家僅有8個,包括美國、英國、愛爾蘭、西班牙、法國、希臘、荷蘭及瑞士。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認為政府安排不恰當,造成不必要的不公平,「在外傭(來港工作)安排上顯示政府是相信在當地接種的疫苗有效,但為何不能相信港人在當地接種的疫苗同樣有效?」他認為接種疫苗是防控疫情的輔助工具,「接種紀錄只是次要的行政確認,不應因行政措施延誤影響港人回港權利」。
食物及衛生局未有回應上述個案,僅稱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公共衛生因素以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况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者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