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緊急法遊行 4學生1導師否認暴動受審
【明報專訊】前年10月6日,有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人涉在灣仔以物品蒙面參與暴動,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5人均否認暴動罪。控方開案陳辭稱,5人皆在暴動現場被捕,其中一人被目擊曾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辯方不爭議現場有暴動,惟爭議5人有否參與。
另被控蒙面罪 次被告認罪
5名被告依次為案發時15歲的男生、學生李安翹(17歲)、浸大持續教育學院二年級學生蘇雅賢(20歲)、學生謝兆雄(22歲)、結他老師陳樂燊(25歲),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及軒尼詩道交界、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5人另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次被告承認此罪,其餘不認罪。
控方舉證依賴警搜出紗布
當日沒檢取拍照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案發當日下午5時許起,逾500名示威者在現場集結,導致交通癱瘓,警方舉橙旗及黑旗警告不果,多次發射催淚彈驅散,其間示威者用鑽地車破壞路面,在雨傘掩護下撬起路磚及拆疻K欄,又多次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其中兩名穿反光衣的人分別被汽油彈擊中茪鶠C
控方稱,警方在近6時展開驅散,警司張志偉目睹首被告向警方投擲一枚汽油彈後逃跑,最終上前制服他,另外4人亦當場被捕。控方舉證將依賴警方在首被告背包中搜出的紗布,但當日沒有檢取及拍照,辯方將就此爭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1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