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事故後政府促醫專確立 醫療美容認證無下文
【明報專訊】現時醫療美容療程不僅限於專科醫生,普通科醫生亦可進行。港府為確保醫療美容水平,曾於2013年要求醫學專科學院(醫專)確立認證架構及設定培訓內容,並由衛生署推行證書、文憑制度,惟至今沒落實。有整形外科專科醫生認為,本港沒官方認證課程及評估資歷,坊間課程參差,難確保水準。
整形醫生:沒認證難確保水準
整形外科專科醫生莫鎮安稱,抽脂等整形手術應由整形外科醫生進行,若普通科醫生「膽博膽」,出事或會被除牌。至於激光、注射填充劑、肉毒桿菌等,由於香港不設醫學美容專科,醫生要報讀坊間課程或到外地上課,但本港沒官方機構認證課程及相關資歷,難確保課程及醫生上課後水準。
時任醫專主席:
手術須領牌 也算認證機制
翻查資料,港府於DR毒針奪命事故後,曾要求醫專確立醫療美容認證架構,以及設定培訓內容,由醫專認證,衛生署推行證書、文憑制度,但至今沒下文。本報向時任醫專主席李國棟查詢,他表示事隔多年已忘記細節,認為立法會於2018年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可以說是當年研究監管醫療美容「成果」,加上目前在私營醫療機構做手術須領牌,「也算是一種認證機制」。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如要就醫學美容設最低入行學歷,差不多要「發明」新的專業,很難想像政府會推行,須依賴醫生判斷,就醫療程序、人手培訓等把關。
衛生署回應稱,醫生和牙醫學會及院校不時為醫生和牙醫辦持續進修課程,提供途徑讓他們獲得所需知識和熟習所需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