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戴耀廷3人 指雷動計劃登廣告違例 事隔5年起訴 涉「招致選舉開支」25萬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臨H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昨日被廉署起訴涉嫌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廉署指3人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涉案報章廣告是宣傳由戴耀廷提出的「雷動計劃」,廉署稱是接獲投訴而展開調查,被問為何事發5年後才採取行動,署方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案件周五(30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葉劍青石守正准保釋
署方:接投訴啟調查
廉署指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廉署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3人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上述條例第23(1)條。廉署稱,葉劍青及石守正已獲准保釋。戴耀廷現因民主派初選案還押。
控罪指6廣告刊明報蘋果
「雞蛋同盟」付25萬
控罪指上述3人涉嫌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戴耀廷在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其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宣傳該計劃及其目標的廣告分別於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
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當選
所涉開支屬「選舉開支」
廉署調查發現,雞蛋同盟就該3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133,540元,並就另外3個刊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12萬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廉署網頁昨日的新聞稿提及,任何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招致的開支,均被視作選舉開支;只有候選人或獲候選人書面授權為其選舉開支代理人的人,方可招致選舉開支。
廣告籲參考民調策略投票
2016立選「踢走保皇」
戴耀廷於2016年發起雷動計劃,希望非建制派和選民透過協調,在選舉贏取過半數議席;該年6月推出滾動民調,以手機應用程式蒐集非建制選民投票意向,呼籲選民參與策略投票。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為9月4日,翻查昔日《明報》,涉案3個廣告均以「公民聯合行動成員組織」名義刊登,呼籲選民「策略投票」。該年8月9日刊登的半版廣告題為「對抗政治操控,參與策略投票」,並附上「雷動計劃」Telegram二維碼、參與民調的方法及捐款資料等。
該年9月2日刊登的全版廣告,呼籲選民在選舉日前夕,與親戚朋友參考「雷動聲吶」,商討投票策略;又呼籲在選舉當日「避免浪費選票在勝算很高或勝算很低的候選人,集中挽救最後一席邊緣名單」。而9月4日刊登的全版廣告題為「終極對決!踢走保皇!」,則呼籲選民參考最新合併民調報告,「集中選票拯救非建制派邊緣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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