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看文史:士(si6) 紳(san1)
【明報專訊】「愛國者治港」綱領下選舉制度大改,立法會民意成分大減,「列明團體」成為重要新勢力。在這建制派穩贏的新制度,如何確保不選出「忠誠廢物」成謎,但整套改革思維倒令我想起前現代架構——士紳(主要為科舉考得舉人、秀才等較低功名者)管治的社會。
科舉
當區議會不再由建制派主導,吸納不少區選敗將的防火、滅罪、分區委員會在新制下搖身政治新貴,地區建制勢力始終緊握管治權力。從古代體制看來這倒不陌生:明清地方官員往往要士紳給意見或傳遞政令,這些士紳不是地區勢力者、退休官就是擁有初級功名但落第者,恍如現在的建制派。落第者之所以能參與管治,與精英體制密切相關:主要入仕途徑的科舉極度壅塞,每三年才取士二三百,登第者固然光宗耀祖,較後階段才折戟的準精英(舉人、秀才)亦獲得尊重而得到話語權,亦享有免稅等權利,成為特權階級的一員。
鄉望
這種官民之間的協調角色,一直是古代地方的管治關鍵。雖然中國地方行政早在秦漢郡縣制已成熟,但官方權力止於縣,要治理鄉間除靠當地人充任的鄉官,更依賴「三老」——掌管教化、有力左右鄉里輿論而能與官府交涉的地方領袖,帶有官民共治的色彩。後代地方制度縱有改變,以長老、富民、士紳等地方領袖作為半官方角色協助管治的形式大抵相通。這一方面源於傳統的宗族文化講求血緣與地緣的向心力,政權邊利用邊控制更符合管治效益;而更遠的背景是,要以中央集權形式統治幅員遼闊的大國,地域管理難以細緻。
官紳
不過我們更熟悉的場景,應是官紳勾結:明清小說常見士紳在官府包庇下作威作福,打擊士紳的海瑞以至無甚審案事[卻被塑造成青天的包拯才會成名。特權下易腐化是其一,更關鍵是地方權力的轉變:漢晉豪族原握有多種地緣權力能與官府抗禮甚至割據,隨荌禤a愈趨集權下豪族消亡、強調君父的禮教深入民間,地方再無朝廷鞭長莫及的勢力,明清士紳縱有發言權也只是朝廷(科舉)賦予,要經營權力就要與官府密切往來,形成利益集團。如此看新制選委,似是士紳的延長線:當中央權力擴張,分得地區權力的,就只有在劃定範圍內活動的人了。
■題外話
苟vs茍
甘肅超級馬拉松二十一死悲劇令全國哀慟,國家體育總局緊急開會商討加強安全管理。不過媒體報道時,卻多錯寫局長的姓氏——「苟」變成了「茍」。
「茍」《廣韻》「紀力切」,粵語讀「激」,普通話js,意為自我警惕,與粵普皆讀若「狗」的「苟」完全不同。從官媒新華社、中國日報用Gou Zhongwen以及局長出席活動時的名牌所見,局長應是姓苟,但大概因官方繁體網頁不懂古字訛寫為「茍」,不求甚解的媒體亦跟荂u撞車」。反而網民「親切地」稱呼局長為「gou局」,還更準確。
◆葉雨舟 - 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文:葉雨舟
圖:AndreyPopov@iStockphoto
[語文同樂 第5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