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出示博士學歷正本 培正前校監藐視法庭囚6周
【明報專訊】南太電子創辦人、培正校友顧明均2016年入稟高院,控告由時任培正中小學校監陳之望任職非執董的上市公司,稱陳之望涉虛報學歷。案件至今未有裁決,惟陳之望未應法庭要求出示博士學歷證明,早前被裁定藐視法庭,昨於高院判囚6周。法官歐陽桂如於判辭稱,法庭的命令簡單易明,惟被告不斷拖延提交學歷證明,須即時判監。
本案源於被告陳之望自稱在愛爾蘭歐洲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法庭今年6月要求他出示畢業證書的正本,他只肯提交認證副本,被裁定藐視法庭。
法官在判辭稱,被告有多次機會補救,但他不願和法庭合作,又稱沒給予律師指示,明顯諸多推搪。對於被告聲稱遺失證書正本,法官稱重點並非被告有否犯錯,而是他不肯遵守法庭命令,態度不可原諒,即使向法庭致歉亦無補於事。
法官提及顧明均從2014年起,向被告提出不少於10宗民事訴訟,法官知悉顧明均或對被告有仇恨心理,但這不會構成求情理由,亦不是被告藐視法庭的的藉口。
法官又稱,本案關乎被告學歷真假,被告可能害怕失去專業資格及社會地位,一心想逃避現實而違反法庭命令,但這並非抗辯理由,而他藐視法庭亦有損名聲。
至於訟費,法官表示顧明均聘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惟本案案情簡單,不必聘請資深大律師,終下令被告只需向顧明均支付執業大狀(junior counsel)的訟費,約為50萬元。
【案件編號:HCMP 9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