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時頭像被罰 鏡頭記錄反修例捱批 停課香島生:一人之力難抗學校
【明報專訊】街上陣陣硝煙、人頭湧湧的遊行、悼念逝者的祭壇,反修例運動不同場景皆被香島中學中四生陳同學(化名)用鏡頭記下,在社交平台分享,惟校方曾引述投訴斥他的相片暴力、「有損校譽」。近日陳同學更因在網課中,換上有「光時」旗的頭像,被罰停課一周。陳同學說,原以為可改變學校容納不同意見,最終連外出採訪校方都容不下。停課過後還面臨記兩大過,並須放棄拍攝衝突,陳同學對學業前路感迷茫,無奈嘆「以一人之力難與學校對抗」。
明報記者 黃焯謙
感媒體報道有異 親赴現場留紀錄
昨日身穿印有黑熊圖案的寬身T恤、手戴運動膠表,剛升上中四的陳同學臉上仍略帶稚氣,但他過去一年不斷前往衝突現場,用相機記下場面。他自言原本不熱中社會運動,到去年反修例運動初期,發覺不同媒體對運動的報道有異,「為何同一件事有好多版本」,決定親身到場了解運動真實一面。熱愛攝影的他認為,現時香港處於重要時刻,不願錯失,故用相機為社會留下紀錄,相片分享到其近2000人追蹤的社交平台。
母沒收相機 堅持攝影加入網媒
然而,陳同學拍攝工作不獲母親認同,他說其母政治立場與自己迥異,去年11月母親得悉他外出拍攝「黎明行動」後,馬上從內地返港,沒收其相機。及後理大衝突,陳母更不准他外出兩日。縱然母親多番阻撓,但陳同學無放棄拍攝工作,今年他更加入一間網媒,成為義務攝影記者,「坦白說我不會堵路縱火,我只懂得拿起相機按下快門」。
校方指接投訴相片暴力嚇倒同學
今年5月校方突召他回校,此前陳不時在社交平台上載其拍攝的公眾活動照片。校方稱接獲投訴指其社交帳戶的內容有粗言穢語,相片暴力「嚇倒同學」,認為帳戶內容「影響學校聲譽」。陳同學當時兩次追問校方哪些內容不當,對方無提證據,但明言不要再做有損校譽的事,「下次一定不會放過」。
陳同學稱自己成為學校眼中的「壞學生」,已被校方緊盯。他與校方埋下的導火線,近日因其以「光時」旗相片作實時課堂個人頭像而引爆,被校方停課一周處分。陳說,已按學校要求移除相片,覺得校方連同其採訪拍攝事宜處理,懲罰過重,「我並非參加非法集結、縱火堵路,僅以記者身分報道新聞,若你(學校)連此都容不下,你沒什麼事能容忍」。
香島中學截稿前未回覆
就算可於香島繼續學業,陳同學仍面臨窘境。他說,校方將記他兩個大過,並警告倘再參與社運、做有損校譽的行為,便會開除他,他料校方將視採訪拍攝衝突為「有損校譽」。對於曾在新界參加童軍露營後,隨即背荓b幕等裝備趕往港島拍攝遊行的陳同學來說,生活沒了攝影,便少了一份意義。至於將來就讀原校抑或轉校,他說仍未決定。
本報昨午到香島中學向校長及副校長查詢校方停課處分陳同學原因,校務處職員稱二人當時均不在校,請記者留下聯絡方法,惟截稿前未獲校方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