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去年底舉行,參選元朗屏山北的羅庭輝以2票之差敗予楊家安,羅昨入稟選舉呈請,稱選舉期間出現多項異常情G,冀法庭裁定楊家安非妥為當選、改判羅當選。羅庭輝在庭外被問到勝算信心,他稱「行得落去,有信心贏」。 指對手威嚇選民 支持者未按時交文件 入稟狀提及,選舉期間楊家安的宣傳單張稱獲36人支持、大部分為村代表,但未在限期內提交其中9人的支持同意書。而楊家安在選舉日早上,疑在禁止拉票區與選民擁抱握手,票站主任提醒後,楊一方反指票站主任偏頗,甚至威嚇羅庭輝及現場選民「你而家想曬馬呀?」另有選民向羅講「加油」,有楊一方的人稱「呢條八婆同麙齯芩縞[油,跟住睇懮\住邊╳度」。 入稟狀又稱,當晚一個點票站中羅庭輝領先楊家安約200票時,逾百名穿白色T恤的人,在點票站外稱「如果一號贏,我]就落閘鎖門,要打╳佢同鶦Z職員」,令人回想元朗7.21事件。 入稟狀並謂,當晚楊家安的支持者、村代表黃梓任獲准獨自一人進入點票站內位於禁止逗留區的洗手間,而選票儲存在洗手間旁。票站主任裁定為有效的問題票,不少都是蓋了多於一個印或在圓圈外蓋印,應為無效票。入稟狀強調,因兩人僅相差兩票,若非上述異常情G,可能選舉結果並非楊家安當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