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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禁蒙面法違憲裁決 暫緩延至12月10日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上周一(18日)裁定引用《緊急情G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下稱《禁蒙面法》)違憲,並宣布《禁蒙面法》無效,但暫緩裁決至明日。上訴庭昨批出短期臨時暫緩執行令,直至下月10日為止。另外正審上訴已定於明年1月9日開庭,預審期兩日。

上述短期臨時暫緩執行令由署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和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昨以書面通知訴訟雙方。另外上訴庭指示訴訟雙方依時提交書面陳辭、誓章等,內容包括由今年6月反修例至現時社會最新情G,並暫定12月10日同日就律政司一方的傳票頒下決定。

執行令「自動頒下」 泛民:沒機會反對

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上訴庭頒下短期臨時暫緩執行令表示失望,稱根據高院判決,《禁蒙面法》已被裁定違反相稱性原則,因此不應該繼續生效。另對上訴庭「自動頒下」該暫緩執行令,沒有給他們機會陳述反對理據,感到遺憾。民主派議員再次嚴正要求政府不要再執行相關法律,不要再動用違反《基本法》的「惡法」濫捕無辜市民。

高院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違憲,並拒絕律政司一方提出暫時下令相關法規有效或暫緩法庭裁決令,但批准暫緩裁決至明天。律政司已於周一就高院裁決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正審上訴將於明年1月9日開審,預審期兩日。

【案件編號:CACV 541-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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