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年70歲英籍繼父於19年前元旦凌晨,醉酒後非禮當時12歲繼女的胸部和私處,更令其私處出血。繼女曾向母親哭訴,但沒有報警,及後患上飲食失調、抑鬱、焦慮症狀約14年,直至她長大後移居海外,擔心有其他女性受害,前年返港時報警,事隔17年終揭發事件。繼父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先索取背景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將他還押至9月9日判刑。 事主抑鬱14年 前年報警 70歲英籍男被告為退休酒店業高層,他被控2000年1月1日在西貢一單位內,非禮12歲英籍女童(現年約31歲)。 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日凌晨時分進入事主房間,將她的上衣扯高至其鎖骨、下衣扯低至腳踝,雙手先觸摸事主胸部,再用手及口非禮其私處。事主反抗及跑去母親房間哭訴,並在浴室發現私處有血[。 2012至13年間,被告三度寫信或電郵予事主致歉及懺悔,並解釋當晚飲醉酒,無法記起當時腦海想法,明白自己對事主做出差劣及可怕的行為,嚴重影響她的生活;當初他恐怕事件影響家庭生活及自己前途,才會向事主母親否認此事。同一時期,事主現任丈夫亦察覺她有不妥,事主坦言曾遭繼父非禮。 被告近年3道歉 官稱勢判監 事主深受非禮影響,2002年起患有飲食失調、抑鬱、焦慮症狀,至2016年康復。事主怕繼父加害其他女性,2017年11月在丈夫陪同下,短暫返港時報警揭發事件。 法官認為案情嚴重,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押後至9月9日判刑。控方稱,事主已移居海外,警方之前透過電郵聯繫她,但未必獲其即時答覆。法官希望控方盡量聯繫事主,其創傷報告可能會影響判刑,並明言本案勢必判監,被告須還押候判。 【案件編號:DCCC2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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