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 Limited的4名員工,去年游說兩名男大專生到健身中心,取去身分證及提款卡後稱「撳錯掣」,請事主「垣瓛{金出薄v,以免公司挪去其戶口所有金錢;後隨事主到櫃員機取錢,以威嚇手段威逼事主分別購入3000元及1.8萬元的健身服務。4人早前否認一項具威嚇性營業行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5日判刑,待社會服務令報告,4人獲准保釋。 取卡稱「撳錯掣」 逼提現金 裁定罪成的被告依次為黃展澤(21歲)、區存信(25歲)、譚嘉希(21歲)和張梓健(22歲),案發時為健身中心員工。辯方求情稱,4名被告犯案時年輕,有悔意且願意賠償,工作時也需承受「跑數」壓力。 裁判官認為兩名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接納其證供。案發時事主為學生,警覺低且入世未深,相信「撳錯掣」就能挪去所有金錢並非不可信。他們事發時感害怕,沒即時離開也合理。 辯稱自願 官不信願花光存款 對於第二被告辯稱,周姓事主希望操練成韓國男星金鐘國的身材,是自願參加課程,裁判官指事主身材瘦削,難以想像操練6堂之後能變得健碩,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而事主戶口存款只得3700多元,不相信事主自願以大部分存款,即3000元參加6堂課程。 裁判官亦稱,首3被告訛稱不能取消課程、要求事主簽名、取走身分證及提款卡、訛稱事後可取回金錢等,另第四被告於事主取錢時站於其背後、事主簽協議書後說「win win」等行為,都構成具威嚇性營業行為,故裁定4人罪成。 控罪指出,黃、譚、區去年3月威逼周姓事主購買3000元健身服務,張另於去年4月威迫梁姓事主購買1.8萬元健身服務。 【案件編號:KCCC9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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