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每朝均會到灣仔修頓遊樂場做早操的已婚漢,過馬路時三度向同一名女教師「露械」,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3項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表示,被告在過馬路時一直露械,至踏入公園才停止此行為,心理或精神可能出現問題,下令他還押以索取精神、心理及感化報告。 被告伍偉棠(58歲)報稱無業,居於案發地點軒尼詩道附近。控罪指出,被告在4月30日、5月2及3日,於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遊樂場外斑馬線作出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將陰莖暴露給X。 有性罪行案底 去年患癌停工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女兒,其中一人在泰國修讀醫護。被告曾任保安員,一年前患上大腸癌後停止工作,現正接受術後化療,每月有2000元傷殘津貼。辯方續稱,被告在1981及82年有兩項涉性罪行的刑事紀錄,但被告於本案坦白承認控罪和有悔意,亦明白錯在一時衝動,希望能以非監禁式刑罰處理。 過馬路一直露出 官疑精神問題 裁判官表示,雖未能肯定X為被告的鎖定目標,但被告於過馬路時一直露械,至踏入公園才停止此行為,其心理或精神可能出現問題;加上被告有相關案底,需連同此因素考慮判刑可能,下令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和感化報告,其間須還押監房。 案情指出,女子X是教師,與被告並不相識。X上班日會經過案發地點乘巴士到馬鞍山上班。案發時,X如常經過上述位置並看到被告,被告同時間向X露械。X受驚,3次皆未有求助,至5月14日在上址再次認出被告,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ESCC 18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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