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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離開法院時欲閃避傳媒鏡頭,最終由律師團隊陪同下步出法院。(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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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鄭國仁(左)供稱,開初會面氣氛正常,直至20多人入會議室支持學校後,氣氛變得「uneasy」。另教育局學校發展主任葉枝茵(中)、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梁焯輝(右)亦有出庭作供。(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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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前校長涉假文書案開審 教局主任:查興德遭逾廿教員施壓

【明報專訊】曾捲入「影子學生」醜聞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涉嫌於2017年會見教育局職員時使用虛假員工面試紀錄,其後遭學校教師揭發造假。她早前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供稱,案發日與學校高層會面調查時,忽然有20多名教職員敲門內進,表達如何支持學校,有感「增加我](教育局職員)壓力」、「挑戰我]點解要查」。

被告陳章萍(46歲)被控於2017年5月24日,使用虛假興德學校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意圖誘使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鄭國仁接受該文書,以致對他或他人不利。該虛假面試紀錄涉及聘請非教學職員張錦輝(又名張鐘謙)。

晤高層期間職員聲援 「氣氛變得不安」

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現任屯門區總校發展主任鄭國仁供稱,教育局於2017年收到投訴,有關興德學校聘用遭取消教師資格的張錦輝在校工作,局方同年4月去信要求學校終止聘用張錦輝,他與另外兩名同事於5月24日前往學校調查,在會議室會見時任校長陳章萍、時任校監鍾佳榮、時任校董陶錫源。

鄭國仁稱,興德學校屬資助學校,須遵從《學校行政手冊》要求,保存所有與僱傭工作有關的資料,員工檔案應存放一段合理時間。鄭要求學校提供聘請張錦輝的文件,由學校秘書尋找相關面試紀錄後遞給被告,被告過目後再交予教育局職員檢查,鄭國仁要求索取紀錄副本。

辯方盤問時提到,會晤時負責傳遞文件的江姓秘書哭泣,鄭國仁回應稱不記得此事,但記起會晤期間,忽然有20多人敲門進入會議室表達如何支持學校,「我覺得係學校安排」,自此氣氛變得「uneasy(不安)」,「我覺得係增加我](教育局職員)壓力」、「挑戰我]點解要查」,當中有一名校方的男士落淚。

對紀錄上求職者無印象 副校稱被冒簽

控方庭上呈堂涉嫌造假的求職者面試紀錄,日期為2016年7月16日,上有疑為副校長何志輝的簽名。副校長何志輝供稱,上述簽名不是其字[,該文件的簽名筆[運行方向不同,最後收筆亦有差別,「好肯定呢個簽名唔係我寫」。

控方問及在涉嫌造假的求職者面試紀錄有不同求職者姓名,問何志輝是否對該些人有印象。何志輝稱,因為校方曾聘請一名羅姓求職者,故對羅有印象,其他則「無記憶」。何主動提到,對名單上「張錦輝」名字沒有印象,他只記得曾面試見過名叫「張鐘謙」的男子,但已忘記何時見過「張鐘謙」。辯方則質疑何志輝在2017年曾患精神問題影響記憶,何否認此說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23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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