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幣少爺」黃鉦傑涉去年12月策劃深水鶧牧髒遛,引來大批民眾拾錢,並事前在網上直播「錢可以從天而降」的言論,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犯妨擾罪,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幣少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7月19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以原有3000元繼續保釋。 報稱商人的被告黃鉦傑(25歲)被控於2018年12月15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理權限或解釋下將兩部車輛停泊於福華街與桂林街交界或附近位置,攝錄黃鉦傑在上述位置發表金錢從天而降的言論,因而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遭阻礙。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28)條,干犯該罪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案件編號:WKCC25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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