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有一女的無業婦人得悉丈夫出軌與二奶同居,去年1月在二奶寓所大堂內與她拉扯及推撞,並用生果刀刺穿其腹膜及割傷肝臟,令對方要做緊急手術,留院7日。婦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其夫在求情信中承認出軌,承諾浪子回頭;而年僅11歲的女兒則在信中表明希望母親早日回家,稱「想吃媽媽煮飯」,更謂討厭二奶,因她不讓父親回家。 稱二奶挑釁「你跪低求我」 案情指內地出生的被告明永芳(41歲)於去年1月15日晚上,抵達二奶黃小珍(55歲)在旺角的寓所大堂,看見黃遂即上前稱「你又上去搵我老公。」被告拿出8.5吋長生果刀,兩度捅進黃的腰間,黃求救,被告則稱「報警啦!我預鬫滿A你搶我老公,呃晒佢蠵!」及後一直拉扯黃的頭髮。警方接報到場,送滿身鮮血的黃入院,醫生指黃的腹膜遭刺穿、肝臟割傷、盲腸撕裂及手指割傷。黃接受緊急手術後留院7日方出院。被告在警誡下招認犯案,目的是求丈夫不要離婚。 辯方指被告、其夫及黃3人曾發生多次爭執,案發前已有8次相關報案紀錄。被告指身為有夫之婦的黃態度囂張,曾多次挑釁,不但在社交媒體張貼與被告丈夫的親密照,更教唆他爭奪女兒撫養權,及不給予兩母女贍養費,甚至到被告女兒生日會挑釁。被告稱案發前曾遭丈夫威嚇及黃襲擊,當日只想持刀自衛,惟黃挑釁她「你跪低求我吧」,才導致她怒火中燒,拿生果刀捅傷黃。 辯方求情稱,患有適應障礙的被告於2014年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及後患厭食症。她丈夫起初不時與黃有曖昧信息來往,至2016年時更稱要「冷靜」,離家出走與黃同居。丈夫多年來對家庭不聞不問,被告要獨力撫養年僅11歲女兒,承受極大壓力。 被告丈夫到庭旁聽,並呈上求情信。他承認出軌,指案發後已與黃斷交,更承諾浪子回頭,不再出軌。被告女兒則在求情信中希望母親早日回家,稱「想吃媽媽煮飯」,更謂一向只有母親陪伴她,生活中「從來沒有爸爸」,亦討厭黃,因為她會叫母親「去死」,及不讓父親回家。法官表示需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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