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魂擄走並施虐,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翻看案發當日閉路電視影片的警員作供,指當日一名疑似林的男子在一輛往西貢的小巴上,其後在西貢不同地點出現。林在審訊期間四度主動發言,更拍^插嘴批評「造假造到咁」,遭裁判官提醒不應打亂法庭程序。 左右揮動食指 發出「唧」聲 警員林錦華從閉路電視影片指出,疑似被告的男子在砵蘭街「深仔記」外戴上口罩,其後進入彌敦道的銀座廣場,形容他像刻意低下頭,步姿呈明顯的內八字腳。他表示,該人當日在旺角逗留約2.5小時,後來出現在一輛往西貢的小巴上。庭上林子健一度露出微笑,並用手指向屏幕,再向公眾席左右揮動食指。 警員其後在西貢多處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中,指出疑似被告的身影,林子健再發出「唧」聲,面露不悅道:「不知所謂。」他經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提醒後站立道歉,惟後來再指摘警員「唔好亂U」,遭裁判官再度提醒。 當日負責拘捕林子健,及翻看逾1500小時閉路電視影片的警員何斌成供稱,他曾接觸林約8小時,自己憑林被捕時的樣貌、身形及步姿認出片中人為林。他形容,林子健約1.6米高、黑短髮、戴眼鏡、身形略胖、面形較闊、說話時左嘴角明顯向上翹、走路明顯呈內八字腳,手的擺動幅度亦較小。 警稱憑步姿辨識 林發笑駁斥 辯方一度反對讓警員從呈堂影片及截圖中辨認被告,惟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批准警員辨認。當警員在多段閉路電視影片認出林子健,並解釋自己憑片中人的步姿辨識時,林一度發笑:「嘩,步姿呀?」當裁判官回應要「嚴肅」提醒林時,林不悅拍^插嘴:「我都好嚴肅同大家講,造假做到咁……」再遭裁判官提醒不應打亂法庭程序。 何警員後來在庭上指出林子健時,林高舉雙手向他揮手。警員又供稱,影片沒發現其他與林相似的人,亦看不到有人被擄上車。 當裁判官宣布休庭後,林子健突發問:「法官閣下,我唔可以同你講謋i?」裁判官茈L先告知其代表大律師,林在裁判官離開時,對代表自己的大律師說:「同瓥灝講,步姿步速要睇番original……」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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