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澳門新修訂《控煙法》元旦生效,前日深夜發生因控煙而觸發的警員開槍案。路悍偵河酒店對出有數名內地男子疑違例吸煙,一名治安警察阻止不果並遭推撞,混亂中向天開一槍示警,3人被捕,至昨午被控違反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加重侮辱、珝l、違令、抗拒及脅迫共5項罪名,送交檢察院審理。
新控煙法元旦起生效
澳門在元旦起生效的新修訂《控煙法》列明,娛樂場所及機場內只有獲批准吸煙室內為非禁煙區,室內範圍全面禁煙,違例吸煙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500元澳門幣,若娛樂場提供違法吸煙室,可被判罰款20萬元澳門幣。現時全澳門共有378間獲批的新標準設置吸煙室。
案發於前晚11時許,3名報稱商人,分別姓劉、李及葉的內地男子(31至40歲)在銀河酒店商場門外吸煙,一名治安警察途經上前勸止,不獲理會,其中一名疑醉酒男子發難追罵警員,同行男女亦向警員推撞,警員先後拔出警棍和佩槍,警告無效後向天開一槍示警。根據網上片段,數名男子與警員推撞期間,一名白衣男子情緒激動,同行女友人制止白衫漢不果,混亂間大疊鈔票散地,警員向天開槍時傳出巨響,並多次呼喊「趴低」,開槍後白衣漢仍衝向警員,多名酒店保安及後上前合力制服醉漢。
現場為銀河酒店門外有蓋位置
記者昨午到案發的銀河酒店鑽石大堂門外觀察,見該處為頂蓋的室外位置,旁邊露天位置有禁止吸煙的告示牌,但不少煙民在禁煙牌旁吸煙(見另稿)。
澳門治安警察局李德輝警司稱,案發時治安警作反違例吸煙巡邏,被3人以粗口辱罵及襲擊,治安警先拔出警棍及通知上級增援,但疑遭人企圖搶警棍、通訊器及腰間裝備,故開槍示警。李稱,開槍警員昨已調至後勤文職工作,接受內部調查及心理評估。據知,3名涉案內地男子持內地來往澳門的通行證,可逗留期至本月10日。開槍警員身體多處受拳傷,送院治理後已出院。
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稱,片段見案發時只有一名治安警,相信是「花紅更」的治安警。他解釋,「花紅更」即是「有報酬之勞務工作」,治安警察局會因應個別部門、機構或團體要求,安排休假或休班且自願的警員提供服務,相關警員可獲法定報酬。高續說,現時不少酒店、金舖及押店外都有「花紅更」的治安警站崗,其職能與正式當值沒分別。
澳門過往亦曾發生警員向天開槍事件。2007年5月1日澳門勞動節遊行,外號「抽水哥」警員許永聰向天開5槍示警驅散示威者,流彈擊中300多米外電單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