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去年10月成立「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本年6月下旬展開近兩個月諮詢。小組綜合諮詢意見,昨向教育局提交報告,建議8間教資會資助大學(下稱八大)的附屬自資部門脫離八大,與其他自資院校一併納入同一條例規管。小組主席張炳良表示,過渡時八大品牌、校園設施等細節可交由大學校董會決定,但強調無論附屬部門變更名稱與否,「不應該令公眾有任何的誤解,以為它便是大學本部」。
小組在諮詢期內接獲近80份意見書,並參考包括內地、台灣、新加坡、英國、美國等9個經濟體的做法編寫報告。報告最終以「並行發展 促進多元」為題,提及八大與其附屬部門「分家」問題、院校取消註冊機制(另見稿)、向自資院校提供更多非經常開支等13項建議(見表)。教育局長楊潤雄昨表示會仔細研究檢討報告及其建議,訂定未來發展方向。
八大附屬校新課程現免政府審批
現時規管自資院校主要分兩套架構,由於八大本身有賦權條例,開辦自資附屬部門只需根據《教育條例》279章註冊,辦新課程毋須徵求政府批准,但據《專上學院條例》320章註冊的樹仁大學和香港琤秅j學等10間獨立自資院校,則須事先獲批。報告提及,由於規管要求不同,不利院校之間發展專精範疇上協調;亦令人懷疑部分自資院校提供的專上教育質素不及其他院校,故有需要統一監管。
設施證書銜頭 張:交各大學校董會決定
小組引述部分大學表示對將自資部門脫離大學感遲疑,恐自資部門因此失去聯繫及建立的品牌形象,小組亦認為必須小心管理過渡程序,不能忽略對師生可能造成的影響。主席張炳良強調不應「一校兩制」,但因八大在不同歷史背景開辦自資課程,過渡時八大和其自資部門所屬聯繫的細節可交由所屬大學校董會按院校自主原則、大學最佳利益決定,尊重歷史,「比方說大學的設施,若要使用的話,該按照什麼收回成本的安排,或品牌等問題」。至於八大自資部門課程如何由自行評審轉至由評審局評審,張炳良稱可透過過渡安排等靈活處理。
對於八大附屬自資部門過渡後是否要改名及學生畢業證書上的院校名稱,張炳良說,因八大與其附屬自資部門的關係有異,難一概而論,但稱「無論是否保留大學的名稱也好,公眾很清楚它(自資部門)不是那間大學」。被問八大校董會商討若不作任何改變,小組有何建議,張炳良說:「我相信他們最終決定,都不會說刻意去跟政府一些高等教育政策相違。」
至於部分八大於本部下開辦的自資課程,例如科大4年學費近98萬元的全球工商管理自資學士,張炳良表示可容許有關大學基於合理策略原因繼續開辦有限數目課程,但現階段不宜詳述何謂策略原因,亦沒具體課程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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