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幼兒照顧服務一直供不應求,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改革,包括建議將0至2歲以下幼兒的日間幼兒中心合資格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1比8改為1比6。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有議員批評新比例仍落後於海外國家,只屬1976年本港的人手標準水平。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則表示,凡事需按部就班,新建議下已增加三分之一人手,但也相信機構未必能聘請到足夠人手應付新規定。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指出,1比6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屬1976年的水平,認為如今制定此比例並不合理,建議政府將比例改至1比4。羅致光強調,社會需時培訓合資格的幼兒工作員,相信未來數年內亦難再進一步將比例改至1比4。 社區保母加獎勵金有監管問題 政府設有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社區保母會為9歲以下兒童提供彈性照顧服務,但服務僅屬義務性質,保母會獲獎勵金,每小時約18至23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認為應將獎勵金提升至最低工資水平。羅致光指出,若社區保母變成一份工作,政府介入時會出現一連串監管問題,包括資歷、訓練及需否規定購買保險等。他說若獎勵金提升至最低工資水平,也會予人是一份工作的觀感。 此外,本港設有19間互助幼兒中心,但近年使用率平均僅8%,勞福局打算2019至2020年度起分階段重整中心。羅致光解釋,自推行社區保母後兩者功能重疊,令互助幼兒中心使用率下降,另指中心場地一般不太大,不能轉做獨立幼兒中心,正探討將中心轉型,如為3至6歲幼稚園學童提供課餘託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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