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生就讀學校的訓導老師昨在死因庭作供時,承認當晚曾接到醫院護士來電要求他前往協助,但他沒有到醫院,解釋因學校沒指引,亦認為自己不懂安慰人。 死因研訊主任問及他曾否接受輔導訓練,他說沒有,又指校方除了定期辦教師發展日外,再沒給予相關指引。 現任教經濟科及總務組老師的布志強供稱,自1993年入職該校,2017年3月21日事發當晚9時許,他與死者梁卓銘對話後不久,梁母來電哭說兒子「跳樓」,其後天水圍警署的警察致電給他,確認梁卓銘墮樓,他立刻通知學校訓導主任及副校長。 護士來電告知死者母哭成淚人 他說,與副校長商討其間收到屯門醫院護士來電,對方稱梁母哭成淚人,不能提供補充資料,茈L到醫院幫忙。另一邊廂,副校長?他不要到醫院,認為不適合。布在庭上解釋,就到醫防提供協助,學校沒有相關指引,而他亦認為自己「不懂安慰人」及「不能幫什麼」,結果沒有到醫院協助。 請示副校 稱不適合到院 布志強透露,因他沒有校長的手機號碼,因而遲了通知校長,校長至翌日清晨7時許才得悉事件。另外,梁母於翌日清晨曾致電他,通知兒子死訊。其後,布向學校社工稱因沒有到醫院協助,故不希望再接觸家長,把個案交由社工跟進。 死因裁判官詢問布志強,一般而言學生出事後由什麼老師負責,布說按「慣常做法」,會開會討論、轉介社工、尋找家長及要求班主任介入等,若事態嚴重便會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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