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禁向未成年人賣酒措施昨生效,賣酒店舖須在當眼處展示法例規定的「訂明告示」,記者昨於灣仔發現有大閘蟹店有售花雕酒及紹興酒,但店東稱不清楚新規定,沒在店內外張貼告示;賣糧油雜貨的小店亦說,政府從無派員講解新例,不知新例或與他們有關。 新例要求賣酒店舖須以中英文在當眼處展示告示:「根據香港法律,不得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標示須為長方形,最少長38厘米、闊20厘米,字體須清晰可閱,文字及字母顏色須與背景顏色成對比。 記者昨在灣仔觀察逾20家酒吧,大部分已貼出告示,惟部分藏於隱蔽角落、大小未符合規定、標示已脫色等。不少酒吧負責人稱知悉新例,控煙酒辦人員曾派發單張,部分沒張貼告示的酒吧,在記者查詢後已即貼上。 不過,有售花雕酒及紹興酒的大閘蟹店舖,以及有售米酒、玫瑰露等的糧油雜貨店則沒貼出標示。有店東表示不清楚新法例,並指沒政府人員介紹及解釋新例,不知新例或與他們有關,若政府要求會馬上貼出相關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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