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干犯6項非禮罪的23歲富家子,上月分別兩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女生。富家子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斥責被告「仲戒唔到癮,你就會成為色魔」,並勸他有病盡快醫,用九牛二虎之力遏制心癮。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續還押。
案件原定昨日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被告鍾雋弘(23歲)被控本年10月9日在巴士非禮女生,及於本年10月24日在港鐵車廂非禮女生。連同此兩案被告共有8項非禮定罪紀錄。
報告指感化令不適用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引述感化官報告,指感化令不適用於被告,又指他自13歲開始上「鹹網」,以前曾非禮他人沒被捕「壯大鱄蚆x」,勸勉他「阿囝,你仲戒唔到呢方面幭},你就會成為色魔」。
吳官續稱被告從正生書院出來不久短短兩個月已再犯事,斥被告「你除髐萲},仲想過鴾牄}」,一般人不認為是誘惑,被告都會視之為誘惑,相信被告有病,勸他盡快治療,並用九牛二虎之力遏制心癮。
指禁足如「斬腳趾避沙蟲」
對於親友說不會讓被告單獨去公眾地方,吳官指做法「斬腳趾避沙蟲」,希望被告改過自新,不要泥足深陷。吳官說,案中事主僅15歲至16歲,被告在公共交通工具非禮乘客,存在加刑因素。
辯方呈4封求情信,由被告、教會、前僱主等撰寫。被告亦親自求情,指以前年輕思想未成熟,每次接受心理醫生治療期間,都會因再度犯事中止治療。他經此事明白應長期接受心理治療,不然只會陷惡性循環,破壞自己人生。
案情指被告在10月24日下午,在佐敦往尖沙嘴方向港鐵車廂,伸手搣15歲校服女生大腿,女生跟隨被告下車並大叫,終由乘客制服被告。另一案情指被告在10月9日早上乘搭38號新巴,16歲女生坐在被告身旁,而她的同學坐在前座。被告摸女生的大腿及臀部數次,女生向同學求救,待被告下車後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衝動犯事,失去自制能力。
【案件編號:KCCC3222/18、ESCC27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