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在案情中透露,商交所瞞騙證監會近一年後,聲稱有一名投資者將注資巨款存入商交所的匯豐銀行戶口,證監會才因而生疑,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從而揭發事件。 案情提到,商交所於2013年向證監會表示,一名姓戴(譯音)的投資者,將於5年內注資2億美元,並將為商交所開立2.5億港元的支票,惟商交所於同年5月3日改稱,該投資者因方便等理由,改將3000萬美元存進商交所的匯豐銀行戶口。證監會其後向商交所查詢該匯豐銀行戶口的資料,但事實上,商交所從未於匯豐開立戶口。 中銀戶口結餘3億 可用76萬 證監會其後更發現,商交所的中國銀行戶口中,帳面結餘雖高達3億港元,但可用結餘只得76萬港元。多出的3億元經警方調查後發現,相關的銀行戶口早於1998和2005年已結束,證監會遂於2013年5月16日將事件轉交警方正式作刑事調查,並於1日後撤回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ATS)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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