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列車21日翻覆造成重大死傷,事故原因仍待釐清,但昨傳出司機員尤振仲,曾在今年2月因施用安非他命,被台北地檢署處以緩起訴處分,現仍屬緩起訴期間;據了解,毒品被告能獲得緩起訴,通常是初犯且完成勒戒。至於尤員勒戒後有無再犯或「毒駕」,將是未來偵查重點。 檢方偵辦普悠瑪翻覆案,已傳訊10餘名台鐵相關人員,目前只有司機尤振仲列為被告,22日檢方偵訊尤員超過12小時,並向法院聲請羈押,23日清晨5時20分,宜蘭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辦案人員正擴大偵辦,釐清調度員與列車檢查員有無責任。 檢警查出,尤振仲是鐵路局司機員,為從事鐵路駕駛業務之人,今年2月因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曾被台北地檢署處緩起訴。 據了解,施用安非他命可一時獲得提神效果,案例顯示,有些職業駕駛因長途運輸而吸安提神,然而一旦藥效過了,反而會感受到強烈沮喪,或精神與身體衰竭,甚至有攻擊和焦躁感。(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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