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文件顯示屋宇署曾在2015年5月向路政署提供4個不合規項目的摘要,除了沉降,還有改圖則及剪鋼樑。屋宇署特別提到,港鐵在署方完成驗證測試(Proof Test)前就興建上蓋工程,或不符建築物條例標準「BO standard(Building Ordinance standard)」。有工程師稱,若未完成驗證測試,原則上不能在上蓋興建構築物。 資深土木工程師倪學仁解釋,所謂驗證測試就是要在連續牆鑽孔取出「石屎芯」,「例如檢測石屎落得完不完整,石屎芯中間有沒有空,有沒有斷等的情G」,並會鑽到連續牆底部的基岩,一般是鑽入基岩堶5米,以檢測連續牆與基岩的連結是否一致;至於鑽孔的位置、鑽孔的多少及規模,則由屋宇署透過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紀錄來決定,屋宇署會派員在現場檢測鑽孔情G。他指出,若未完成「驗證測試」,即代表有關連續牆的工程是未獲屋宇署核准,原則上是不能在上蓋興建任何構築物。 不守條款 建築物例豁免或遭撤 資料顯示,沙中線工程屬政府項目,獲豁免於《建築物條例》。不過本報發現,在有關豁免文件中列明,如有任何與批出的設計及工序不同,署方有權終止工程和要求港鐵進行預防或補救措施,甚至港鐵若未能遵守豁免文件中條款,署方或會撤回豁免。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屋宇署已向路政署嚴厲指出工程問題,但政府無把握機會糾正問題,「變相縱容禮頓用不合規格的方式去繼續工程」。她又認為路政署在今次問題上有非常大責任,「港鐵獲得豁免,政府還有什麼方法去監管港鐵呢?港鐵現時似乎已去到『無王管』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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