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公務員樓」 市建試點或選九龍城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宣布交市建局接手物色一至兩個適合作高密度發展的「公務員樓」地段作重建試點,若重建能盡用地積比率,須預留部分土地興建公營房屋。政府消息稱,市建局經初步評估,試點料位於九龍,或在九龍城、土瓜灣一帶,重建後有望由現時約數百個單位增至3000個,政府冀市建局明年上半年提交試點選址。
料單位數百變3000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始於1952年,當時政府以優惠價批地,讓合資格公務員以合作社形式建屋,計劃在1980年代結束,現存238個合作社,惟不少已解散。房協兩年前推出先導計劃,代公務員樓的業主向政府繳付尚欠的土地補價,重建後成為資助出售房屋,但要求申請的合作社集齊100%業權。政府消息昨稱,將改由市建局主導重建,物色較高剩餘地積比率的合作社地段作試點,例如地積比率有潛力由3倍增至7倍。
有別房協 六成業權可收地
推行模式亦有別於房協。政府消息稱,市建局收購六成至七成業權後,可向發展局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業主接受同區7年樓齡的價格賠償後,相信有條件在補地價以外有剩餘金錢購買私樓或房協安置屋h單位。市建局昨回覆稱,挑選合適地段作試點後會交予董事會審批。
吳女士居於西灣河的公務員樓約20年,對於港島區的公務員樓未有納入試點感失望,她指其大廈樓齡逾50年,單位每年要花逾萬元維修保養,有長者因難上落樓梯,要與子女「換屋住」。她又稱,其大廈曾與毗鄰的合作社樓宇與房協商討重建可行性,惟業主只能在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第二市場購買單位替代,因選擇不多而卻步,相信市建局接手後補償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