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山竹」過後的香港滿目瘡痍,垃圾斷樹滿佈路上,清潔工人彎虒y抓荓膚漍}始清理。柴灣的嘉業街上,垃圾封了一條行車線,既有樹幹也有大塊木板,甚至有「來處成謎」的長椅、馬桶,三女一男清潔工肩負起清理整條街道的重任。 柴灣清潔工料清理需一周 林婆婆頂茩楞嶊甄聾戙P日,抹茼蝠﹛G「颱風過後當然工作量大!否則(行人)會無路行。」猶幸公司並沒要求他們短時間內完成所有工作,她們預計需時一星期才可以清理完畢。 根據政府數字,單是食環署一個部門,連同公務人員及合約員工出動了8000人在街上清理垃圾,周一便清理了235車廢物,接近650公噸。林婆婆便是其中一名清潔工。 另外,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勞委會)6月至7月向143名食環署及康文署需戶外工作的外判清潔工人調查,發現雖然大部分受訪外判清潔工在8號或以上風球懸掛時毋須上班,但仍有18.4%受訪者表示需要上班,當中92%不獲颱風當值津貼。亦有逾六成受訪者表示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仍需上班,大多表示不獲得暴雨當值津貼。 逾六成黑雨須上班 多無津貼 勞委會指出,「標準僱傭合約」上的條文都只是合約格式樣本,但具體僱傭條件乃勞資雙方協定。勞委會批評合約條款的訂定權全在資方身上,未能保障外判清潔工應有權利。勞委會期望政府能修訂「標準僱傭合約」,訂明於惡劣天氣下,不應要求一般外判工人上班;如需要外判工上班,應訂明工作安排及補償條款,加強對外判清潔工的保障。 另外,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在社交網站上傳了一份政府外判清潔工合約截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在條款15及16,即勞資雙方在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安排上有3個選項。但蒙表示大多數外判商都傾向選擇選項二,即表明僱員仍需上班,但可獲得實報實銷的交通津貼。 蒙兆達批評,政府在「標準僱傭合約」不應提供這些「縱容剝削」的選項,認為此舉只會令外判商為節省成本而罔顧人命安全,逼令員工在颱風期間上班。他呼籲政府應在外判標準合約中引入固定的保障條款,列明在8號或以上颱風之下,所有非緊急服務停工,資方不得剋扣工資、勤工獎及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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