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上訴人劉必泉(前左)及唐發祥(前右)早前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唐則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李紹昌攝)
放大
 
上訴人高傑飛(右)被指事發時多次拉扯羅冠聰的衣領。圖為他在庭外向支持者豎起雙手拇指。(李紹昌攝)
放大
 
上訴人鄺桂嬋(圖)質疑指證她的錄影片段質素是否可靠。她指當時情?混亂,拍打羅的示威者另有其人。(李紹昌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機師訓練半額自費 國泰工會憂失人才
港大全體職員 60歲後延任須重新簽約
赴泰團涉違商品例 奧數協會董事被捕
斷吊臂墜石屎斗 壓傷3兄弟
接假老師短訊 家長出門遭爆竊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4人上訴 指羅冠聰或同意被襲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去年赴台灣出席活動後返港,在機場遭示威者圍堵及襲擊,其中4名示威者早前就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各被判囚3個月。4人不服定罪,昨上訴指羅當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質疑他同意被襲擊;律政司一方指其說法不合邏輯。

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審理,上訴人高傑飛(54歲)及唐發祥(73歲)由大律師嚴康焯代表;而上訴人劉必泉(72歲)及鄺桂嬋(68歲)則由大律師馬耀添代表。

律政司:說法不合邏輯

上訴方指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對於解釋事主羅冠聰是否同意被襲擊一點草草了事,對上訴人造成不公。雖然原審裁判官指出,當時不少保安及警員護送羅,而羅沒有阻止他們護送,必然不同意被襲擊,但上訴方認為,同意受襲與否必須由羅本人確認,而非由他人的動作去判斷。上訴方認為羅事發時同意被襲擊,只是事發後才表示不同意;惟法官質疑為何辯方在審訊時沒有指出這項推論。

律政司代表則回應,羅與4名上訴人互不相識,沒有可能同意上訴人向他施襲,有關說法不合邏輯、有違常理,認為原審裁判官的分析正確。法官聽畢陳辭,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MA3/18】

 
 
今日相關新聞
4人上訴 指羅冠聰或同意被襲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