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官以無法彌補受害人創傷為由,昨天罕有重判一名偷拍裸男的女性初犯者監禁10個月,惟同日另一宗偷拍案的男性初犯者僅被判罰款。事件令社會對於執法、司法部門「寬待男性,嚴懲女性」雙重標準的質疑升溫。
男事主女被告同為人體模特兒
25歲姓安的女模特兒5月1日在首爾弘益大學人體素描課堂上,偷拍與之有齟齬男模特兒的裸照,並上載女性網絡社區Womad分享。她昨晨被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法官判監10個月和勒令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根據政府資料,過往只有近9%初犯者被判監。法官說被告造成了受害人不能恢復的人格創傷,有重判必要﹕「被告雖有反省錯誤和請求原諒,但是受害者患上社會孤立感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難以再從事裸體模特兒工作。加上受害者的照片已在其他網站流傳,不可能完全刪除,加深了傷害。」
此前,安氏發布照片24小時後被捕、數日後受檢控,已惹來輿論質疑警方針對女性的行動快過對付男性偷拍者。
昨日在釜山的另一宗裁決中,一名28歲男子因去年12月偷拍女朋友的裸照兼上載男性網絡社區,僅被判罰款200萬韓圜(近2300加元)。這兩案並列更使人質疑司法制度性別歧視。
釜山案中的法官解釋判刑時說,被告沒犯罪前科,受害者亦沒有二次傷害。一間律師行的代表金美愛(音譯)也告訴韓聯社,判刑會研究有否因散播擴大傷害、與受害者有否達成協議等因素,「安氏要是男性,也不能避過嚴重刑罰」。
7萬人聯署 控警性別歧視
青瓦台網上請願版昨出現標題「弘大公然偷拍淫褻物判囚10個月成話嗎?」的新請願文,列舉多宗近期男偷拍疑犯獲輕判緩刑的案例,以顯示男女不公。請願帖張示半天,獲6625人認同。另一指控警方性別歧視的網上請願聯署,則逾7萬人簽署支持。警方上周通緝容許發布偷拍影像的女性網站負責人,亦引起女性團體不滿。
韓國近年一直在打擊日益猖獗的偷拍影像問題。偷拍個案由2010年約1100宗增至去年逾6500宗。當局資料顯示98%犯罪者為男性,受害者80%為女性。在野正義黨昨表示,希望弘益大學偷拍受害者因裁決得到安慰,但亦指出,偷拍及散播的男性初犯者一般是緩刑或罰款,強調司法界有必要聆聽女性日益高漲的聲音。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