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被告林秉輝(圖)在8個月間缺勤59小時,並在機場「秘撈」兼任穿梭巴士司機。 (李慧娜攝)
放大
 

其他新聞
尊子漫畫
半島擺酒 麥美娟做姊妹 容海恩結婚 袁彌昌讚老婆「最好」
改革開放40年 林鄭:香港係受惠者
赴美交流 莫乃光科技之城打卡
被指補選唔撐黨友 梁美芬話冤枉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造假「呃鐘」59小時秘撈 社署司機認罪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司機在工作時間「秘撈」,兼任機場穿梭巴士司機,再在社署的行車紀錄簿上,作虛假紀錄「呃鐘」59小時。司機昨承認8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求情指當時為供養年邁父母及負擔孩子的補習費才犯案。

求情稱養兩老供兩子補習費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林秉輝(55歲)承認事件涉及擅離職守,但被告既要供養年邁雙親,又要支付兩名孩子的補習費用,事發時受經濟問題所困而犯案。辯方強調他為了負擔家庭支出犯案,而非為了個人揮霍,而且事件當時未有影響他原本在社署的工作。

辯方又透露,被告案發後仍在社署擔任司機,及後向社署申請另當兼職亦獲批。被告亦願意向政府賠償「呃鐘」所涉約3600元款項,望可判罰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2011年受聘於政府物流署,成為全職司機並被調派至社署工作,一般負責運輸緊急救援物資及行政支援。被告需要自行填寫行車紀錄簿,準確記錄每天的工作包括上下班時間,並交予上級核對。若被告沒有被預先安排職務,他需要在長沙灣宏昌大廈停車場候命。惟被告同時受聘於冠忠巴士的附屬公司,在機場禁區任穿梭巴士司機。

涉造假47項行車紀錄

被告在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其中37天未經批准缺勤逾59小時,以在機場禁區工作,並在行車紀錄簿上作出47項虛假紀錄,同時被告未得社署批准下,進行有關受薪工作。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WKCC2997/18】

 
 
今日相關新聞
造假「呃鐘」59小時秘撈 社署司機認罪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