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4月決定不追討被取消議員資格(DQ)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全部薪津,4人只需要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手提電話等資本項目,款項約19萬至31萬元不等。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都表示,早已歸還款項,劉謂「與立法會無瓜葛了」。 羅冠聰表示,立法會行管會的做法不合理,指梁國雄的上訴官司仍在進行,現時仍未知梁國雄要否還錢,認為立法會應待官司完結後,再處理追討薪津。 梁頌恆﹕已購物資變錢不合理 同樣遭DQ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昨向本報表示,未歸還款項。梁、游二人合共被立法會追討約186萬元薪津,立法會行管會已在去年10月入稟區域法院追討。 去年10月已入稟追梁游 梁頌恆昨日表示,法院尚未通知什麼時候正式審議有關案件。被問為何仍未還錢,梁頌恆透過短訊回應說:「我認為還物資合理,要我們將已購買物資變錢不合理。」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查詢表示,正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在2018年5月14日行管會會議後所述,行管會早前就收回議員酬金和營運開支的事宜,向4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提出解決方案,但梁國雄在限期前未有接納建議,行管會於是決定展開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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