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近年業務不斷擴張,除了繼續發展電子商貿平台,透過併購及開設實體商店搶佔零售市場,近日亦表明有意大力推動廣告業務發展。評論近日愈來愈憂慮亞馬遜等科技巨擘壟斷市場,但如何應對這種新形式的壟斷卻是疑問。 今期《經濟學人》稱,亞馬遜與facebook及Google等科網巨擘同樣受惠於「網絡效應」,它最初並非在傳統市場冒起,而是建立獨立運作的數碼經濟平台,先吸引賣家加入,繼而招徠買家聚集而令更多賣家加入,助其不斷擴充規模,甚至藉以涉足其他業界。有分析估計,亞馬遜的電子商貿平台已佔據全美40%的網上購物總額。亞馬遜更打入實體商店零售市場,自2015年開設首間實體書店開始,現時已有13間實體書店;去年更以137億美元收購Whole Foods,震驚零售界。 雖然亞馬遜並未在大規模佔據市場份額後大幅加價,不少服務更屬「免費」,然而《經濟學人》稱,這些企業能較其他對手掌握定價等更多市場資料,亦能透過個人電子助理等產品,控制用戶使用互聯網的習慣與體驗,令其他公司加入競爭的門檻不斷提高,長遠擠壓競爭者的生存空間。 學者憂立法反礙科技發展 美國加洲大學洛杉磯分校反壟斷法專家赫斯勒(Curt Hessler)指出,亞馬遜的商業模式前所未見,經濟學家難以估計其未來發展,亦難以從中找到適用於整個數碼經濟的普遍原則以制訂反壟斷法律,亦難以預測法律會否打擊科技業界發展,令消費者受損。 《經濟學人》相信,解決方案應包含兩個方向:首先應善用現有反壟斷法,在有關企業併購前評估長遠影響;其次應重新就科技業界運作模式立法,例如立法讓掌握大量資訊的企業向競爭者提供一定資訊,避免資訊壟斷阻礙競爭。(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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