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實2008年曾向城規會申請,透過「芊色花園」示範「如何在香港構建一可持續而值得嚮往的生活模式」,並開放設施予學校等團體組織參觀,同時申請多建212座洋房,結果申請因受環保團體反對而撤回,嵐山及芊色花園最終以2000至2004年的舊有規劃申請興建。 修改遇環團反對撤回 嵐山及芊色花園所處地段被劃為綜合發展區(1),相關5宗作綜合住宅發展和農業用途的規劃申請,早於2000至04年獲城規會在有附帶條件下批准。長實並於2007年以每呎建築面積2800元補地價,同年8月簽妥地契,長實其後於2008年申請修改規劃申請,提出將原興建的12幢高層住宅減為8幢,但加建212幢3層高洋房。至於農業用途用地、即今日的「芊色花園」,則可作休閒耕種,並會設置可再生能源展覽區、重置傳統中國農莊,以及開放予學校或團體參觀。有關申請因受環保團體反對而撤回,長實其後依照舊有規劃申請展開工程。 記者向城規會索閱舊有規劃申請內容,但城規會回覆,根據《2004城市規劃(修訂)條例》,2005年6月實施前提交的申請,城規會需獲申請人同意方能提供有關資料,惟至本報截稿前未有進一步消息。而翻查涉事地段的地契條文,僅規定有關土地承批人需要負責芊色花園的管理及維修保養。 朱凱Y:花園令規劃申請易通過 「發展商不想長期負擔維修、保養成本,當然不想開放『芊色花園』,增加相關開支。」立法會議員朱凱Y指出,政府在考慮高生態價值地點的土地規劃時,往往會將保育納入考慮因素,以嵐山為例,芊色花園項目令規劃申請較易獲通過,惟當時政府未有將花園開放等細節寫入地契,目前業權人只需清除雜草,即可滿足地契要求,「請人剪草的成本很低,但現在已很難追究,只因當年政府沒做好把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