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芬蘭省聖約翰斯10日加新社電)紐芬蘭省警方說﹐警員最近截停一名司機﹐發現他拖欠高達158,000元「巨額」罰款。
紐芬蘭省警隊說﹐周四上午﹐警方在聖約翰斯攔截該名33歲男子﹐他以吊銷的駕駛執照開車﹐顯然沒有汽車保險。
隨後警員發現﹐他拖欠158,000元罰款。
省警希格登(Const. Geoff Higdon)周五在訪問中說﹕「這比我通常看見的金額高得多﹐我們臨檢時﹐你不知道會發現什麼。」男子目前在押﹐等候上庭。
希格登說﹐1萬元或者2萬元罰款未付﹐也算常見﹐因為無保險開車﹐會重複違規﹐很快累積罰款金額。
但是﹐158,000元太不尋常。
他說﹐可能這些罰款不全是駕駛違規罰金。
「臨檢的個人有未付罰款﹐不等於罰款都是違反《道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的累積罰款﹐也有可能是違反其他省法規的罰款。」
希格登說﹐警方不負責追繳罰款。
他說﹐假如有人開車違規﹐被警方截住﹐警方發現大額未付罰款﹐當事人就要關押﹐直到法庭提訊﹐而不是發告票﹐就像本案一樣。
紐芬蘭省司法廳發言人克拉克(Lesley Clarke)說﹐人們拖欠300元或更多罰款﹐就會在最高法院登記﹐可能有「扣發薪資、銀行帳戶扣款、沒收財產」等民事行動。
克拉克在電郵中說﹕「大約80%的人主動繳交罰款﹐這是全國事務﹐我們不斷尋找有創意、成本效率高的方式﹐追討未付罰款。」
紐芬蘭省政府周四提出法律﹐增加《道路交通法》多項開車違規條例的罰款金額。
比如司機沒有駕駛執照開車﹐第二次違規﹐罰款從最高500元提高到1,600元。
省府說﹐它加重罰款﹐目的是保證道路更安全﹐阻止不安全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