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主控官昨繼續開案陳辭,提到曾太鮑笑薇曾將一筆80萬元人民幣款項,轉帳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旗下公司戶口,用以「^底交易」低價購入深圳東海花園大宅,或是購買大宅居住權。惟主控官強調,控方毋須證明大宅是以低價購入,只須證明曾蔭權收受裝修利益便可,因甜頭的「邪惡」會令收受者無信心如常履行其公職,無論所作決定是對或錯,亦屬違反職責。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續陳辭指出,銀行紀錄顯示,2010年7月16日早上9時20分,雄濤另一股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支票戶口被提取35萬元。35分鐘後,曾太將一筆35萬元現金存入戶口,控方認為這顯示李國寶曾給予35萬元曾太。Perry續說,該筆款項其後積存至80萬元人民幣,至11月5日,曾太指示將款項於3日後轉帳至黃楚標旗下公司戶口,而當天正是行政會議公布雄濤獲牌照。惟11月8日的轉帳未能成功,曾太遂於日本旅遊回港後,再指示轉帳。 曾太80萬存黃楚標公司戶口 Perry稱,事實上該筆80萬元人民幣款項並非租金,因曾蔭權無可能在簽約前20個月便交租,故認為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曾蔭權透過「^底交易」,以低於市價購入大宅的款項;或是用以購買大宅居住權。惟Perry強調,控方毋須證明曾蔭權是以低價購入大宅,只須證明他曾收取大宅裝修利益便可。 只須證明曾蔭權收裝修利益 Perry又提到,出入境紀錄顯示曾氏夫婦曾與李國寶「前後腳」返港;2010年11月5日,即政府公布原則上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當天傍晚,曾氏夫婦北上,李國寶翌日亦身處內地,3人同於11月7日晚經港澳碼頭回港,入境時間只差數秒,而當日是曾氏夫婦結婚周年紀念。 69次申報利益 不包與雄濤關係 Perry亦向陪審團提到行政會議的申報紀錄,表示曾蔭權自2005年3月起,在44次會議共申報利益69次,包括他身為馬會遴選委員和一些機構的名譽贊助人,但從無申報自已與雄濤或黃楚標的關係。Perry反問陪審團:「你認為香港人對曾蔭權是某機構贊助人,或是對他與黃楚標的關係有更多興趣?哪一樣會構成更大的利益衝突?」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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