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計劃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就規定未滿8歲的兒童不得獨處、校園欺凌等的新法規,現時蒐集民眾意見。是次修訂強調,父母的首要責任是監護、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 為了安全問題,廣西當局擬禁止未滿8歲的兒童不得獨處,未滿4歲的小童乘車應使用安全座椅;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乘坐前座的副駕駛座位,亦不能沒有成年人陪同下游泳、乘坐遊樂設施、客運索道及自動扶梯等。 修訂同時建議,學校應制定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等。另外,向未成年人士出售煙酒,最高罰款2000元人民幣。網絡經營者亦要以顯著方式,在瀏覽前作出提示,避免未成年人士接觸淫穢色情及暴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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