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在京表示,自2016年12月起,上海、江蘇南京、江蘇無錫、山東濟南、深圳五個城市率先試點啟用了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目前五個試點城市已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7.6萬副。 同時,該負責人指出,截至目前,內地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到100萬輛,為進一步擴大改革受益面,公安部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於2018年上半年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據介紹,為更好實施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差異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按照不同車輛類型實行分段管理。小型新能源汽車會在號牌的第一位使用字母,而大型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則在最後一位使用字母,目前啟用的字母為D和F,D代表純電動新能源汽車,F代表非純電動新能源汽車。 該負責人指出,推廣應用新能源號牌,一方面,可以更有效、更便捷區分辨識新能源汽車,實施差異化交通管理政策,為新能源汽車通行便利等提供更好的載體。另一方面,可以更鮮明、更直接體現新能源汽車特點,推動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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