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就越洋航空(Air Transat)乘客周一晚困機六小時事件後,監管航空業的半司法機構下令,航空公司需交待有否按其條款去對待機上乘客,又指當晚該航空公司有兩班航班延誤,並有乘客就事故向當局正式投訴。 監管機構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CTA)昨日發聲明指出,已下令越洋航空就周一晚其公司兩班航機延誤的情況作出解釋,那些航機在渥太華的國際機場滯留數小時。 CTA指,當局想知道在事故發生期間,越洋航空在對待乘客方面有否遵照其國際客機的條款而行。 CTA續指,按照《加拿大運輸法》,當局有權就航空公司的標準而提出研訊,「若發現它未有適當遵守條款,或那些條款屬不合理,當局可下令修正。」 CTA提及有個別航班乘客就周一事故向當局投訴,而機構會透過研訊處理。 CTA主席兼行政總裁斯特賴納(Scott Streiner)指當局會盡快完成研訊,但蒐集所有證據需時。 越洋航空一班由布魯塞爾起飛,以滿地可為目的地的航班,於周一晚上因滿地可風暴而轉飛渥太華,但飛機在渥太華的國際機場一等六小時,乘客不但不能落機,更指稱無水、無電又無食物,最終有乘客致電911求助,航班在當晚深夜終抵達滿地可,但原本約8小時的旅程,變成15小時。越洋航空曾發聲明道歉,但指渥太華機場管理局未能提供客用樓梯或登機橋。 不過,機管局反駁航空公司說法,稱機場早有準備,有梯、登機橋及可將乘客由停機坪載到客運大樓的接駁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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