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地一間華人地產經紀公司,狀告一名於2016年跳槽至競爭對手的華裔女經紀,指控該名女經紀偽造簽名帶走11間房源,要求女經紀賠償231,950元外加貨勞稅的損失。該名女經紀則在庭上否認指控,稱自己是不願配合公司經理「不道德且違法的摩貨炒樓」要求,才憤而辭職。
辭職因拒違法摩貨
根據新海岸地產公司(New Coast Realty)於去年3月22日入稟卑詩最高法院的訴狀中顯示,該公司與楊姓女經紀,於2014年4月28日簽署20年的地產經紀合約。合約中寫明,如果楊女離職跳槽,不可帶走新海岸的掛牌房屋,新海岸也有權追討楊女未上繳的佣金。
法庭文件指出,楊女在2016年1月開始計劃跳槽至新海岸的競爭對手壹品地產公司(Metro Edge Realty)。新海岸指控楊女於2016年1月29日至2月4日間,在11份合約中偽造新海岸行政經紀(Managing Broker)的簽名,向大溫地產局(Real Estate Board of Greater Vancouver)申請取消這11間房屋的掛牌。
法庭文件顯示,新海岸於2016年2月3日接到大溫地產局通知,楊女已跳槽至壹品地產公司,且重新將這11間房屋中的9間,在壹品地產公司掛牌。新海岸隨即向大溫地產局投訴,地產局在2月5日,將其中8間房屋讓新海岸重新掛牌。不過其中一間掛牌房屋已在2月2日,以2,028,000元的價格成交,造成新海岸85,200元外加貨勞稅(GST)的佣金損失。
新海岸指控楊女,在未知會新海岸的情況下,將其中一間房屋的買賣合約,以及另一間新海岸掛牌房屋的買賣合約中,私自將新海岸的佣金分別減為0元及1000元,造成新海岸出現146,750元外加貨勞稅的損失。
不過楊女於2016年5月30日回應訴狀,稱當時新海岸公司的吳姓經理,強迫她進行「不道德且違法的摩貨炒樓」。她拒絕配合,遭到吳姓經理指控違反合約,因此才決定辭職。
楊女在回應中稱,新海岸所述申請取消11間房屋掛牌的文件,是簽署了她本人的姓名。她也指自己經手的房屋交易,皆是自己努力得來。
卑詩地產議會介入事件
楊女同時在文件中指出,卑詩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曾發現吳姓經理建議新進經紀,忽視客戶權益並專注在公司利益上,因此禁止吳姓經理處理公司日常事務。
案件將會在明年1月8日,於卑詩最高法院續審。雙方文件中所有的指控,目前皆未在法院獲得證實。
卑詩地產議會在去年4月,對新海岸地產公司頒下持牌條件(licence conditions),包括委任一名新行政經紀,對該公司內部運作進行更嚴密監察。
《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曾聯繫楊女的代表律師Wayne Ryan,但對方未有評論此案。該報也聯繫新海岸行政經紀Yousef Farzam-Kia,但對方以不清楚楊女的案件為由,未有多做回應。
大溫地產局發言人Mark Moldowan 不願證實是否對此案正進行調查,僅稱大溫地產局的規管範圍包括詐騙等案件,因此確有調查權限。卑詩地產議會發言人科曼(Maureen Coleman)指出,議會已經知曉這宗案件,但並未作出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