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關係極速修好,2014年8月5日在菲律賓被判刑的12名中國漁民,12月1日獲菲律賓上訴院頒發釋放令,12人被宣告無罪立刻釋放,並交還被沒收物品。 12名中國漁民2013年4月由印尼回中國途中遇到惡劣天氣,漁船在蘇祿海的圖巴塔哈群礁擱淺,遭菲當局拘捕(圖);當時船上有漁網,但並無魚獲。菲方指他們非法捕魚,重判船長12年監禁,另11名船員則分別判6至10年不等監禁;每人還被處以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罰款,船隻亦被沒收。案件經上訴,上訴院最終推翻巴拉灣地區審判法庭公主港市第51號分庭的判決。(菲律賓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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