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4名職員今年1月涉欺凌兩名智障男院友,把膠紙貼在一院友的乳頭,並用手機拍照,又用膠紙貼另一院友的手腳。其中用膠紙貼院友的職員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其餘3人則脫罪。裁判官斥責被告利用院友的弱點,讓其承受不必要痛楚,實屬虐待行為,須判處具阻嚇力刑罰。
未控膠紙貼乳頭
首被告陳瑪莉(28歲)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徐綺薇特別提到,首被告於警誡下自願披露曾以膠紙「交叉」貼其中一院友的乳頭,惟現時控罪並無指控此行為。律政司回應表示,因案件仍未判刑,現階段不宜評論。
另一女職員譚綽愉(24歲)的普通襲擊罪,和另外兩男職員司徒文郁(25歲)與吳健豪(28歲)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3人得知脫罪後表現平靜,首被告的判刑押後至12月9日,待索取背景報告。
稱因院友不聽指示 官斥違邏輯
徐官裁決時指出,首被告清楚知道患上脆骨症及自閉症的院友看到膠紙後會緊張,仍在其前額、手腳和H框貼上十多塊膠紙,院友當時表現受驚、不斷躲避並大叫「唔好」。首被告於警誡下辯稱貼膠紙是用以轉移注意力,防止該院友伸手觸碰電掣箱,又稱過往亦有職員使用此方法,惟徐官強調,即使之前有職員使用膠紙,亦不代表是正確和恰當的行為。至於辯方陳辭稱,因院友不聽從指示去睡覺,首被告才貼膠紙的說法,徐官批評解釋違反邏輯和常理,裁定首被告是有意圖傷害院友。
另3職員脫罪
至於譚綽愉的普通襲擊罪,徐官認為現有證據僅顯示,譚曾於膠紙上寫院友的名字,而非把膠紙貼在院友身上,再者院友雖激動大叫,但不能肯定他的叫喊是因被首被告貼膠紙到身上還是譚寫名所造成,故裁定譚罪名不成立。
控方指司徒文郁與吳健豪為取笑被膠紙貼乳頭的院友,拍下其照片並傳送給另一職員。徐官表示兩人當時並非偷拍,控方證人亦指他們拍攝時院友身上沒膠紙,故認為兩人是因院友可愛,以及貌似另一職員胞妹的男友而拍攝。惟徐官強調,兩人的職責是照顧院友,尊重和保護他們的私隱最重要,指兩人的行為不被鼓勵。
官:須判具阻嚇力刑罰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案中沒證據顯示事主有受傷,又透露被告事後已被辭退,現時在另一機構從事類似職位,同事稱讚她勤奮和仁慈,如今被定罪將再次失業,望能輕判。徐官聞言指出,首被告職責是照顧不能自我照顧的院友,要保持耐心及尊重,其行為不能接受,亦違反誠信,須判具阻嚇力刑罰。
【案件編號:STCC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