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就宣誓風波釋法或牽連更廣。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昨不點名指出,即使議員宣誓時沒宣揚港獨,但多達15名議員的宣誓形式羞辱國家,本質上也是「不效忠、不擁護」表現。王沒指明這15人應否取消議員資格。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質疑,王的說法是鼓動左派就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
未點名 轟「羞辱國家」
王振民昨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的研討會,不點名指有議員把莊嚴隆重的宣誓儀式變成一種表演,羞辱國家,本質上也是「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他指近屆議員宣誓「愈來愈不像辦」。王又說,面對港獨咄咄逼人,不能由特區政府單獨應對,或由中央政府完全處理,處理港獨是中央和香港的共同責任,香港要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做她應做的事」,中央則透過釋法解決宣誓問題。他補充,是次釋法不足以處理港獨問題,故國家須在更多方面採取措施。
指宣誓「本質」是效忠國家
對於被人大常委會解釋的基本法第104條,即立法會議員等公職人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王振民形容這條文的本質是效忠國家,是有關國家層面的問題,不是「地方宣誓」,故需要國家解釋效忠的含義,說清楚在地方層面沒法解釋的法律。
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在同一場合表示,除了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不符宣誓規定,認為其他不符宣誓規定的「大有人在」。他不點名舉出多個例子,包括宣誓時加料、撕狺H大8.31決定、喊「民主自決」、舉傘、變調、以「怪聲怪調」花12分鐘念誓言、宣誓後搖鈴鼓,以及把國旗倒轉插。
陳佐洱舉例 批舉傘慢讀倒插國旗
陳佐洱說,人大釋法後,「對付這一切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都明明白白有法可依」,是次釋法是中央給予香港司法、立法和行政機關的「利器」,可使立法會早日回復正常。他又稱要「除惡務盡」,要讓港獨分子在香港「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質疑,王振民的說法是鼓動左派就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他重申,釋法牽起法律上的不穩定因素,令議員擔憂宣誓後其合法性會受挑戰,期望法院在宣誓司法覆核案判辭中,能解釋法庭對是次釋法的法律定位。
林卓廷:說法荒謬 劉小麗﹕政治恐嚇
曾在誓言「加料」的民主黨林卓廷則批評王說法荒謬,又指幸好對方不是法官,否則取消15名議員的資格,立法會會有「政變」。
曾以慢速讀出誓言的劉小麗認為,王振民的說法不是針對她個人,而是針對整個非建制派,形容是「政治恐嚇」,但自己相信本地司法制度。因讀漏誓辭內容而需重新宣誓的民建聯黃定光認為,15人不按照宣誓規定、不尊重誓言是事實,但如何處理是另一件事,他相信王振民只是表達個人意見,不等同中央要取消15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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