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中信銀行(China CITIC Bank)越洋在溫哥華狀告一名溫市華裔居民的「跨國追債」行動中,中信銀行的入禀狀稱,與訟人向中信申請貸款時曾作出「不實陳述」(false statement),包括隱瞞自己當時已是加國居民身分,在取得貸款後隨即賣掉自己公司股份離開中國至溫哥華,更在中信銀行於中國透過仲裁方式追債後仍不還錢,因此銀行才決定開打這場跨國官司。
根據中國中信銀行石家莊分行法律辦公室副總裁王旭民向卑詩高等法院所提交的入禀文件,該辦公室主要負責為該分行處理反洗錢事務,以及追回國際資產等業務。
文件中顯示,與訟人顏世彪(Shibiao Yan)生於1959年,與妻於1997年1月8日在中國結婚。
文件指顏世彪是河北石家莊檀源木業有限公司的法定負責人、總裁、總經理、大股東。顏世彪於2014年5月30日及6月10日,聯同妻子及公司高層,與中信銀行商談人民幣5000萬元的貸款。
文件稱當時顏世彪向中信銀行進行個人擔保,稱自己可以代表檀源木業進行交涉、自己只在石家莊有住所、自己並非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居民或公民、自己擔任檀源木業總裁及總經理並實際負責公司的每日事務、貸款將用於檀源木業購買完成訂單所需的原木材料、用於擔保的所有資產皆位於石家莊、自己及妻子在石家莊以外皆沒有資產及銀行帳號。
中信銀行當時要求,顏世彪如果變更國籍或住址,或者失去工作,需要在三天內通知中信銀行。如果顏世彪的財政狀況及股份有所改變,也需要提前通知銀行。其妻子同時也以書面的方式,確認自己知曉丈夫因個人擔保所需承擔的義務。
文件又稱,去年6月10日還款期限到期,但檀源木業及顏世彪皆未有還款。中信銀行在進行追查後,發現顏世彪在申請貸款時,已經與妻子和女兒居住在溫哥華,並且在貸款批准兩個月前,已經是溫哥華至少一間公司的負責人。
中信銀行在文件中稱,顏世彪是透過「不實陳述」才從銀行取得信用貸款。
文件稱顏世彪夫妻在中國並沒有銀行帳戶,但在溫哥華有銀行帳戶。顏世彪在領走5000萬元人民幣貸款後,隨即從中國「人間蒸發」,銀行方面經過6個月的調查,才追查到顏世彪住在溫哥華。
檀源木業股份3250萬人民幣賣出
此外,文件稱中信在調查後,發現顏世彪在取得貸款後,於2014年12月10日,將自己在檀源木業的股份,以3250萬人民幣賣出。文件稱,顏世彪這些移居國外及賣掉股份的行為,皆沒有通知銀行。
中信銀行數次追數不果,在去年7月22日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於8月10日向顏世彪發出仲裁通知,並於12月21日在人民日報上張貼仲裁啟示。隨後在12月22日,河北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下令凍結顏世彪及妻子的資產。
仲裁聆訊原訂於今年3月8日在中國進行,但顏世彪並無出席,也沒有提出任何抗辯文件。石家莊仲裁委員會隨後在今年3月17日,向顏世彪發出終局裁決令(Final Arbitration Award),要求顏世彪在3月27日前歸還逾5217萬元人民幣的金額。
文件中顯示,顏世彪並沒有按照仲裁結果還錢,因此中信銀行才決定於上周五入稟卑詩最高法院,進行「跨國追債」。
中信銀行針對顏世彪的所有民事追討,目前皆未有在法庭上獲得證實。
記者昨日前往顏妻子名下、法庭文件中稱顏世彪一家所居住的溫哥華西區大宅,但沒有人應門。該間大宅外安裝多組監察錄影機,一名華裔鄰居則稱屋內有一名中年婦人及一名年輕女性居住,但沒有見過男主人,也未與他們有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