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8歲無業女子被指將14歲女童帶到卡拉OK房,向兩名男子提供性服務,事後收取共1100元,昨就一項導致女人賣淫罪受審。女童稱曾拒絕被告,但遭被告辱罵她「戇X」,並推反房內的^,害怕下只好聽從。 指被告大罵反^ 事主屈服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梁思敏(18歲)與事主X分別離家出走,去年9月,兩人透過事主一名朋友認識,二人曾一起生活約兩周。案發時事主就讀中二,據控方的錄影會面片段,去年10月4日,被告帶事主到卡拉OK房,叫事主與兩名男子援交。事主拒絕,但被告發脾氣大罵「你係咪戇X謘H」並推反房內的^,事主害怕只好聽從。 被告疑拍案發片 錄影會面顯示,警方曾向X播放兩段有一男一女的影片。X稱自己是片中女子,房間漆黑疑是卡拉OK房,片段亦傳出歌曲聲,但X看不清男子是誰及在做什活C事主相信片段或是被告在案發時攝錄,曾4次要求警員關閉片段。X在錄影會面中表示,第一名男子入房後,被告向男子示意由X提供援交服務。男子脫去褲及露出下體,勃起後多番嘗試進入事主陰道不果,及後X替男子手淫,男子事後向被告支付1000元。 X續稱,5分鐘後,另一年輕男子入房,X與他到附近公園替其手淫,返回卡拉OK房後,被告質疑「咁快」,男子回應說歷時僅兩分鐘,他向被告支付100元後離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FLCC13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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