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襲警兼拒捕 下周一判刑 曾健超罪成 依控罪不能緩刑
研究上訴 求情稱被打後籲公眾勿懷恨警方
律師信法官獨立審訊 不影響七警案
曾健超判決前專訪:關乎全港公義 唔係驚坐監
無屍謀殺案死者 最後通話囑子煮飯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老差骨:從未聞問追究意願

【明報專訊】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以往也有保釋金被竊的案件,但從未聞警方以文件或口供紙向受影響疑犯詢問是否追究的意願,「警方負責保管呢筆錢,唔理有無人追究,亦責無旁貸,問薯h餘,成件事好奇怪」。他指警方一般會先從儲備向受影響疑犯賠償,再向偷竊者追討,「但賠畀人鴾@定係警方」,未能理解警方今次處理手法的背後動機。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形容有關程序本身「根本係錯」。

稱警失保釋金責無旁貸

謝華淵表示,保釋金屬疑犯財產,不論案件結果如何,「告或不告,是否告得入,疑犯均有權利領回」;警方亦有法律責任好好保管及歸還,「警方沒有可能叫人簽名唔垂O釋金」,又指如非「呃人簽名,無人會應承」。謝指出,保釋金遭偷竊的情G下,警方作為保管方,疑犯有權利向它民事索償,「邊度拎出虧Y佢](警方)問題,但法律上佢有責任賠」。

律師:沒可能叫人唔垂O釋金

但謝華淵表示,如有疑犯確實簽署了文件決定放棄追究,文件可能具法律效力,「法律上佢地就無權再追討,除非法庭推翻」,但程序上對當事人而言會「極繁複」,要提交證據證明警方以誤導手法令當事人簽署,令法官信服。

謝又關注警方今次處理手法上是否忽視當事人權利,如當事人是否在徵詢足夠法律意見、有足夠時間考慮下決定簽署文件,否則可能存在濫權,「但當事人同時為疑犯身分,案件未完,決定投訴警察未必有好處」,他建議當事人應要求警方撤銷有關追究意願的口供。

 
 
今日相關新聞
警被指誘簽紙不追究失竊保金 警:取書面確認轉介律政司 律政司:並不知情
老差骨:從未聞問追究意願
涉盜107萬警長下落不明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