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助申公屋騙4萬 七旬積犯囚6周
【明報專訊】曾有5次不誠實案底的七旬無業漢,2013年2月向六旬女保安聲稱認識很多官員,可助她申請公屋,及後訛稱申請成功,向女保安騙取4萬元「裝修費」,其後失去聯絡。七旬無業漢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昨被判入獄6周。
求情稱為妻籌醫藥費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調昌(75歲)患有白內障和過千度近視,又有高血壓並需每天服藥。被告育有4歲半的兒子,其52歲妻子則在內地,犯案是由於2012年底發現妻子有腫瘤,要為她籌醫療費,對犯案有悔意,望能輕判,令被告盡快與妻兒團聚。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可說是騙取了事主的「棺材本」,判刑須反映罪行嚴重性,被告在1980年至2008年間有多項案底,其中5項涉及不誠實罪行,可說是積犯;惟考慮到被告已75歲,還押期間已歸還4萬元予事主,希望能予被告最寬大判刑。裁判官以12周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和還錢,減刑至監禁6星期。裁判官又稱,被告已還押兩星期,相信不用再服刑太久,告誡被告:「如果真係有個4歲鴷J好惜佢,就唔好再做呢灠膚c拐騙洁v。
【案件編號:ESCC13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