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分手訛稱男友強姦 女子認意圖妨公正
【明報專訊】年輕女子去年10月為與男友分手,向警方虛報遭男友L姦和未經同意下與她肛交,警方接報後在樓梯間找到赤裸的她。女子昨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指控罪嚴重,斥責她以司法系統達成自己的目標,行為不負責任,但考慮到她年輕、認罪和初犯,裁判官決定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梁寶欣(22歲)去年10月20日清晨近5時致電報警,警員在愛東h愛平樓梯間找到赤裸的被告。被告被送到東區醫院後,對警員聲稱遭男友L姦和未經她同意下肛交,她錄取口供時也再次確認。其男友被控L姦和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罪,上庭後須還押。
男友無辜還押20多天
警方其後再邀請被告錄口供,被告在社工陪同下承認自己編造故事,性交和肛交都是她自願的,對警說謊是因為男友對她不好,她感到憤怒欲與男友分手,警方遂拘捕被告。被冤枉的男友其後獲撤控,當時已遭還押20多天。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今年22歲,2000年由內地來港,中六程度,原任職文員,事後已失業。被告知道犯錯,感到後悔,承諾不會再犯。辯方又指被告有自殺傾向,需要向精神科醫生覆診。案件押後至6月7日判刑,被告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ESCC15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