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傭2010年起為護士僱主工作,今年4月被發現懷孕後,稱僱主不但以粗口辱罵她是「狗」,更懷疑她感染愛滋病毒,強迫她進行血液測試,最終逼她簽下辭職信將她解僱。印傭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追討薪金及長期服務金等共12萬元,並就僱主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索償。 申索人Riyanti,被告人為黃寶珠(譯音),任職仁濟醫院護士。根據入稟狀,Riyanti於2010年3月起為黃工作,2016年4月因患膿瘍入院接受手術。黃在出院文件上發現Riyanti懷孕後,即在醫院的咖啡店辱罵印傭「×你老母」及「×街」,又罵她是「狗」。黃稱Riyanti身為穆斯林與男人上H,形容她骯髒,又指Riyanti會感染自己的女兒,要回去消毒寓所。黃逼Riyanti簽下辭職信,聲明自己即時終止僱傭合約,毋須賠償。 令坐下禁碰任何物件 入稟狀續指出,4天後,黃表示擔心Riyanti感染愛滋病毒或其他性病,帶她到驗身中心驗血。其後黃又帶Riyanti到中介公司,告訴別人Riyanti是蕩婦,與男人上H,又叫中介公司內的潛在僱主不要聘用她。返回寓所後,黃叫Riyanti坐下且不要接觸任何物品。Riyanti被迫在下午3時至晚上9時半期間坐在大門前,不得移動。黃把Riyanti的個人物品消毒,並向她扔膠椅。數天後,黃帶Riyanti到機場,要她返回印尼,Riyanti辦理登機手續後悄悄離開機場。 指逼簽辭職信無代通知金 Riyanti認為,黃沒有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違反僱傭合約,而黃強迫Riyanti驗血、向她擲物及逼她簽辭職信等,亦違反了僱傭合約中的隱含條款,故向黃追討薪金及長期服務金等共12萬元。 Riyanti指黃因她懷孕而解僱她,亦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要求賠償。本報昨未能成功聯絡被告。 【入稟編號:DCCJ 2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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