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早於2007年委聘顧問研究在港發展排放權買賣的潛力,當時研究結果認為,應積極謀求發展排放權市場。對於內地明年起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認為,香港的優勢是擁有股票交易市場經驗,但香港成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關鍵在於政府會否訂定法定減排目標。 楊凱珊又認為,若只有自願的減排制度,未必足以鼓勵企業參與碳市場交易,「若如歐盟那種碳排放交易,(規模)如此正式,應有法定(減排)要求」。 根據香港交易所資料,排放權交易是指嘗試透過市場機制解決全球暖化等環境問題,包括進行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溫室氣體或污染物的排放權交易,當中以碳排放交易為主,以歐盟做法為例,歐盟成員國對其主要公司分配不同的碳排放額度,而這些配額可於一個交易系統中買賣。 聯合國《京都議定書》2005年生效後,中國主要向承諾減排的在華歐洲及日本等公司提供減排認證。而內地繼2008年在天津成立首個綜合性排放權交易所,2013年再在深圳推出首個碳排放交易試點,之後將發展至北京、上海及廣州等。由於《京都議定書》在2020年到期,為持續對抗氣候暖化,去年底近200個國家代表在巴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通過協議,限制本世紀全球溫度平均升幅低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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