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眾校記都知道記者需要「跑新聞」,但對新聞工作的實際流程則未必了解。《明報》副採訪主任曾錦雯將他們心中的疑團一一解開,解說從資料蒐集、篩選、採訪以至撰寫報道的過程。現時很多人都從網上接收資訊,會翻報紙的人比從前少,她表示網上即時新聞記錄事態發展的概略,比較簡潔;報章上的內容則是「較豐富、專業的深入分析」,兩者各有其重要性。 隱去校名 保護兒童 早前香港大學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泄,引起校記對個人私隱及公眾知情權的關注,問兩者應如何平衡。曾錦雯表示,首先要求證錄音聲帶的真偽,還要「考慮報道那段聲帶後,我們有沒有法律責任,如法律上有沒有規管校委會會議內容是可以披露的」,這是合法性的考慮而未必是私隱問題。她以受性侵犯的兒童為例,解釋報道時會基於私隱及保護兒童的考慮,不作過於詳盡的報道,如會隱去受害人就讀學校的名字等。 通宵駐佔領現場跟進事態 記者沒有固定工時,雖言下午5時左右定下翌日報章內容,晚上約11時把稿件交給編輯排版,但新聞講求時效,編採流程不時有改動。如2014年的「雨傘運動」,曾錦雯說:「(編輯部)24小時不停運作,對資訊有很大的需要和關注。」故當時部分記者會通宵留守在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區,密切跟進事態發展,並以報章及網上新聞形式報道最新發展。 當記者需要勇於發問,校記也有此特質,在採訪工作坊上問及銅鑼灣書店負責人失蹤事件、港大校委事件等的採訪過程。「原以為這些話題較艱深,想不到原來(校記)有興趣!」曾錦雯期望一眾校記能把一己所學,運用在日後的採訪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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